江淮晨报3月25日讯 一男子因经济纠纷,频频通过手机短信骚扰对方,结果成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安庆市第一例因手机短信骚扰他人而被警方处罚的人。
3月21日,家住该市马山生活区的胡女士到该市公安局北正街派出所报警:2月份以来,姚某经常发来带有侮辱、恐吓性质的手机短信,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警方立即到有关部门调出姚某发给胡某的骚扰信息清单,并对胡某手机进行检查,在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后,依法传唤了当事人姚某。姚某称,他与胡某有经济纠纷,才发短信进行报复。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对姚某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前,对短信骚扰的处罚是个“盲区”,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短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张培农、张兆年、何保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