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安徽人事编制网 点击数: 日期:2007-7-26 9:28:26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的精神,经省人事厅批准,我厅直属5家单位将于7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17人、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6人、安徽省文物鉴定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2人、安徽省徽京剧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3人、安徽省歌舞剧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28人。现将招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考工作的原则:招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
二、招考的对象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
三、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纪守法,热爱本岗位工作;2.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3.身体健康;4.必须符合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
四、招考工作的步骤和程序:本次公开招考采取面试、笔试(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五、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作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简历,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并进行资格审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除个别特殊、急需岗位外,各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急需岗位低于3:1的,经省人事厅同意后方可开考。
报名时间:2007年7月27日开始至8月2日截止。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安徽省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合肥市宣城路16号学院b楼二楼),汪老师、李老师,0551-4658230、4654338;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合肥市金寨路469号),于 林,0551-2820776;安徽省文物鉴定站(合肥市安庆路268号),颜桂珍,0551-2826619;安徽省徽京剧院(合肥市环城南路 46号),刘 涛、李晓东,0551-2674250;安徽省歌舞剧院人事科(合肥市曙光路45号),赵运忠、党英敏,0551-3647424、3633372。
六、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报考人员面试费每人80元,笔试费每人45元。
七、考试:考试实行百分制,由各单位依据所设岗位特点设定不同的考试方法,通过考试,测评应聘人员所具备本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的地理、数学、英语教师岗位招聘采取面试(试讲)方式,试讲采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封闭式备课后当场授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一般掌握在30分钟左右。作曲理论(合唱指挥)、播音主持、人物形象设计、录音师岗位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三项分值按3:2:5比例合成计分。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按5:5比例合成计分。其他岗位采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按3:7的比例合成计分。
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省文物鉴定站的应试职位采取笔试与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与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按7:3的比例合成计分。
安徽省徽京剧院的应试职位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按3:7的比例合成计分。
安徽省歌舞剧院的应试职位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按3:7的比例合成计分。
各单位面试时间统一为每人20分钟,参加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进场,按抽签顺序进行。本次考试,个别特殊岗位采取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70分)的方式,如报考该岗位的应试人员成绩达不到最低录取线的,不列入考核对象;应试人员多名达到最低录取线的,列前2名为考核对象。
考试地点设在各招考单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体检与聘用:考试结束后,各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合成后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和体检前,因故出现人选空缺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凡进入考核的人员有同等的聘用资格,在确定拟聘人选时,根据工作需要、考生的能力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考核合格后,对确定的拟聘人选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对考核、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此递补。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各单位将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排序名册、拟聘人员名单、考核材料、学历(职称)证件等相关材料报省文化厅审查,按规定报送省人事厅审核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再聘用,其档案转至省(市)人才交流中心。
省文化厅监察室负责对整个招考录用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