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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厂长利用企业改制大捞14.8万

作者:杨联文、孔华 文章来源:安徽商报 点击数: 日期:2007-8-22 10:10:12       企业改制之际,很多职工在为工厂的前途、自己的饭碗发愁时,合肥猪鬃厂原“当家人”陈有楼却趁机在土地转让、工程建设上大捞私利14.8万元。昨天上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陈有楼受贿案,该厂很多职工自发前来旁听。   现年59岁的陈有楼先后在合肥猪鬃厂担任厂长达6年之久。今年检察机关在查处另一起案件时牵扯到陈有楼,陈有楼案遂“浮出水面”。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5月至2005年7月间,陈有楼利用担任合肥猪鬃厂厂长、党总支书记职务之便,在国有企业改制处理剩余财产过程中,为安徽省华皖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收购合肥猪鬃厂土地提供方便,两次收受该公司法人代表蔡某某所送现金8000元;为合肥东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合肥猪鬃厂一、二号楼工程提供方便,两次收受该工程项目经理赵某现金140000元,均用于购买住房及家庭开支。案发后,陈有楼退出全部赃款。   法庭上陈有楼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最后陈述时,他讲到自己从农村当兵转业到特困企业,面对广大困难职工,自己却在搞腐败,表示深深的自责。法庭对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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