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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74岁老人拆迁房内自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华龙网 点击数: 日期:2007-8-7 10:07:55       华商报8月6日报道 在对家属院进行统一改造建设的过程中,74岁的赵凤兰老人始终没有在拆迁安置合同上签字。过了拆迁的最后期限,老人仍一个人住在断了电的房子里。8月3日,老人到大儿子家商量事,回来后发现房上的瓦有一半被拆了,房顶的一角已开了天窗,顶棚塌了一角。     第二天,人们发现老人割腕上吊,死在拆迁房内。     性格要强老人独居已十多年     昨日,位于宝鸡市区宝十路的中国水电十五局第三工程公司家属院院门口搭起了一个灵棚,赵凤兰老人的遗像放在灵棚中央,周围的群众议论纷纷。赵凤兰住在这个家属院已经60多年了,丈夫生前是水电十五局第三工程公司的职工,后又调到水电十五局第二工程公司。十多年前,丈夫去世后,性格要强、总希望有自己的生活空间的老人不愿意和子女一起生活,就一个人住在家属院内两间总共不到50平方米的平房里,依靠丈夫单位每月给的100多元钱艰难度日。     警方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判断是自杀     据老人的子女讲,8月5日下午1时左右,他们接到老邻居的电话,说母亲出事了。下午2时左右他们和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刑警大队的民警来看现场。母亲吊在屋内窗户下,左手腕内侧有刀痕和血迹,红裤腰带拴在窗户的钢筋上然后套进脖子,身体蜷着。警方说屋内没有翻动的迹象,没有丢东西,门也锁着,已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判断是自杀。     赵凤兰的女儿说,老人身体健康没有啥疾病,出事前也没有任何不正常的症状,8月3日还到大儿子家去了。老人的大儿子说:“母亲来时情绪很好,民工说要拆房,让她搬到大门口的平房住,母亲不同意搬。当时房子应该是好好的,如果当时房子就被拆了,母亲一定会说。”他们推测老人是在回家后发现房上的瓦已被拆掉一半,房顶的一角也开了天窗,顶棚塌了一角,想不通才……     房屋拆迁老人一直没签协议     昨日上午11时,记者在该家属院的墙上看到一个通告。通告要求院内各住户必须在7月25日18时前搬完,7月26日拆迁工程正式开始,并将断水断电,终断院内通行。通告的发布者为宝鸡市房屋经营开发公司,发布时间是2007年7月25日。     由于该家属院吃的是泉水,不存在断水问题,从7月26日起到出事前,赵凤兰老人就在没有电的家里住了近10天。老人的子女还拿出两份拆迁合同,上面没有赵凤兰老人的签字。拆迁合同上写着合同签字后,乙方应当日立即搬出并移交房屋和钥匙,不得拖延。     施工单位将老人的房子拆了一部分     宝鸡市房屋经营开发公司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6月24日,他们和水电十五局第三工程公司的人员一起召集了20户拆迁户商讨拆迁问题,住户基本同意拆迁。他们给每户发了搬家费和在外租房一年的有关费用,赵凤兰领了1500元。赵凤兰被安置到将建的2号楼二单元西户,面积84.2平方米。7月24日,其他住户都快搬完了,赵凤兰没有在拆迁合同上签字。该负责人强调,改造工程的期限从2007年7月24日开工至2008年7月23日竣工为期一年,工程很紧,但公司也曾明确告知施工单位,签一户拆一户,没签合同的绝对不能拆,但施工单位还是把老人的房子拆了一部分。     住新安置房还得交近10万元     据了解,老人8月3日回家后就一直没有出来。8月4日早上,施工单位的人和老人以前的一个邻居发现不对头,叫门没有应答,便报了警。     国务院颁发的拆迁规定明确指出,在拆迁安置协议达成前拆迁单位不得断水、断电、断交通。赵凤兰已经做好了搬家准备,屋里的一些东西已打包,但她始终没有在拆迁安置协议上签字。据了解,赵凤兰的新安置房在优惠之后,房价仍有近10万元,依她个人的经济能力根本住不起。宝鸡市房屋经营开发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说,出了这样的事他们也觉得很意外,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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