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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原副市长卢福禄受贿被判11年

作者:范跃红,葛朝华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日期:2007-7-30 9:07:15        由浙江省丽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浙江省金华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卢福禄受贿案近日审结,因被告人放弃上诉,此前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卢福禄有期徒刑十一年的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1岁的卢福禄被捕前任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其受贿犯罪主要是在其2000年至2004年任金华市委常委、副市长时所为。     记者从判决书中看到,卢福禄共收受9人56.9万元的贿赂。他收受数额最多的贿赂来自于金华市金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跃军,受请托的事项五花八门。卢福禄在李妻工作调动、李的父母坟地动迁、李的朋友职务安排以及社保基金委托理财等事项上一一提供帮助,先后5次非法收受李跃军人民币29万元、美元1.2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是2000年下半年,李跃军以提供炒股资金名义一次送给卢福禄24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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