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热点聚焦 >

东莞电动自行车下月15日起禁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奥一网 点击数: 日期:2007-7-25 9:51:29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治摩办”获悉,广东省政府已批准东莞市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东莞市政府近期将出台有关规定,从2007年8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作出规定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东莞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围绕是否准予电动自行车登记上路行驶的问题,通过网络、电话、信函以及发放万份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不准予电动自行车登记上路行驶的意见上报省政府。最近,省政府正式批复东莞市政府,同意东莞市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         东莞市“治摩办”提醒广大市民,东莞市出台不准予电动自行车登记上路行驶的规定后,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将严格依法处罚,请广大市民不要再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 焦点问题 为什么要禁电动自行车治摩办列出五大理由        据东莞市“治摩办”介绍,从电动自行车本身来看,由于其自身重量较轻,本身上路行驶的安全性能较低,再加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都没有受过专门驾驶技能训练和考核,驾驶技术很难得到保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此外,固定电子警察无法抓拍到其冲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冲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影响了东莞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另外,电动自行车不参加“交强险”,在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调解处理比较困难,导致事故受害人很难得到应有赔偿。         从东莞市现有路况来看,东莞市道路的非机动车道较窄,而且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用,不适合电动自行车这类较高行驶速度的非机动车行驶。目前东莞市道路交通容量已接近饱和,如果准许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势必造成道路负荷迅速增加,并且妨碍东莞市的公共交通发展。         现在东莞市已通过提前报废摩托车等措施,控制了摩托车的数量,进一步优化了东莞市的道路交通环境。如果允许电动自行车登记、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势必增加,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将成为东莞市交通安全管理的又一棘手难题。 现有电动自行车如何处理可改成普通自行车         东莞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以后,许多市民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处理?对此,东莞市“治摩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东莞市政府从去年开始就呼吁市民不要购买电动自行车,在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前也不会对购买了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进行补偿。          对于已经购买了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来说,建议车主最好把电动自行车转移到其他没有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城市使用。此外,也可以将电动自行车改造成普通自行车来用,“没有超过国家标准的,把电动装置拆掉可以当普通自行车,这是允许上路的”。         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来说,只可以转移到其他没有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城市,买卖或赠与他人。 电动自行车上路怎样处罚处50元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东莞市政府经省政府批准,不允许带有辅助动力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所以从8月15日起,如果电动自行车不顾禁令上路行驶,执勤交警查获后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处以50元的罚款,当事人如果拒绝接受现场处罚,可以暂扣闯禁行的电动自行车。          此外,对于自行车交警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自行车,交警部门将处以20元罚款,当事人如果拒绝接受现场处罚,可以暂扣自行车。 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怎样处罚可罚款可拘留         据交警部门介绍,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从分类来说属于机动车,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按照无照驾驶罚款1000元,并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对违法行为人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对持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驾驶人罚款100元,并记3分。 各方反应 禁行电动车改卖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遭遇“禁行”,对遍布东莞全市的大小电动车行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昨日记者走访了多家电动车行,经销商对“禁令”均表示难以理解。电动车行的商家们抱怨的同时,表示将转向主要销售自行车。 商家:为何要禁电动车         对于电动车禁行的“禁令”,电动车经销商会有怎样的反应?在东纵大道天虹商场对面,记者寻访了分布在这里的五六家电动车车行。上海雅迪车行老板樊女士表示,非常不理解政府为什么会作出这样的决定,“到底是什么理由要禁止电动车行驶?电动车又环保又能代替禁摩后的出行,何必这么快把它也封杀了呢?”樊女士表示,她经销电动车已四年了,之前由于政府是否会禁止电动车行驶的政策不明朗,行业已经变得萧条,今年光六月份就亏了近万元了。其他车行销售员的意见也类似。        也有一些电动自行车店为了应对“禁区”扩大所带来的经营压力,悄然改变了经营方向。昨日记者在几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看到,原来仅算得上是“副业”的自行车,如今又被商家摆在门店显著的位置,成为店里的“主打”产品。 市民:禁行增加交通费用         一旦“禁令”开始实施,对于已经购买了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来说,无疑要承担经济损失。电动车经销商告诉记者,来买电动车的大户是快餐店、士多和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和部分市民,一旦禁止上路,对这部分人的影响最大。某士多刘先生每天要早出晚归用电动车送货,一天要跑好几趟。“每天用电动车送糕点等,禁行电动车后,搭乘出租车太贵,改骑自行车又太累,坐公交开支至少一个月花300元,禁行后交通费用是笔不小开支。”刘先生说。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