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数: 日期:2007-7-14 10:56:34
中国国家监察部有关负责人今天透露,2002年以来,监察部参加查处特别重大事故70起,共给予政纪处分和建议给予党纪处分973人,其中厅局级以上官员130人。
另外,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参加查处特大事故517起,共给予政纪处分和建议给予党纪处分393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官员845人。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严肃查处了一批事故背后隐藏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2002年和2006年,中央纪委、监察部两次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处理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
2005年8月起,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清理纠正工作。截至2006年7月底,全国共申报登记5357人,申报登记入股金额7.55亿元,撤资退股7.09亿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8人。目前,这项工作已经纳入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长效管理。
针对特定时期、部分行业和领域连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开采的煤矿,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事故隐患的排查、监控和整改,预防和减少了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