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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赔偿新规生效 双腿被碾女孩索赔85万

作者:李双全,方有成,实习生,吴滴 文章来源:重庆商报 点击数: 日期:2007-9-2 15:09:41     被火车碾断双腿的山东女子刘珊珊     火车撞了不再白撞。昨日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下称新铁规)正式实施,被火车碾断双腿的山东女子刘珊珊(本报曾报道),昨日委托律师向达成铁路公司索赔85万元。据悉,下周一重庆铁路法院将正式立案。催生该规定出台的刘珊珊将成新规生效后索赔的第一人。   新规生效索赔第一人   昨日,刘珊珊的法律援助律师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段茂兵称,此案下周一将在重庆铁路法院立案,刘珊珊是新铁规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个索赔的受害者。   段律师说,按新铁规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15万元。赔偿金额虽然是原来的300元的500倍。但受害者刘珊珊是个尚未满16岁的孤女,双腿被截肢,达到三级伤残,即使按最高赔偿限额15万元赔偿,也不够安两个假肢(假肢安装及维修费共计53.4万元)。因此根据她实际损失,索赔数额为85万元。   6岁成孤儿事发前遭强暴   段律师还介绍说,出生在山东沂蒙山区平邑县一个农家的刘珊珊身世凄惨,6岁便成了一名孤儿,四处流浪。去年,经人介绍,她与忠县男子刘光权相识,并订婚。   今年3月24日下午,刘珊珊从男友刘光权家到相邻的万州培文镇赶场,在返回的路上,被场镇旁一年近七旬的老汉郎某(已被万州公安局逮捕)伙同他人将小珊珊轮奸。晚上,两犯罪嫌疑人用车把小珊珊送上万州去成都方向的火车。当火车快到梁平车站时,听到广播的刘清醒后准备下车返回忠县并报警,在下车时被火车碾断双腿。   事后,火车站和铁路公司按老铁规只肯赔偿300元(垫付了药费)。民盟万州区副主委、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茂兵获悉专门上书铁道部,促进了新法规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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