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数: 日期:2007-9-12 9:28:28 核心提示:日前,长江航道局对目前长江上已建的46座和在建的19座跨江大桥进行了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发现,有些桥梁的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特别是部分公路铁路两用桥,涉及多个管理单位,其业主主体不明确,桥梁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晰,无法落实安全维护措施。 日前,长江航道局按照交通部的部署,对长江干线航道上的数十座跨江桥梁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结果发现,有些桥梁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大桥水域通航安全状况也不容乐观。 长江航道局行政管理处薛俊处长介绍说,此次他们对目前长江上已建的46座和在建的19座跨江大桥进行了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发现,有些桥梁的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特别是部分公路铁路两用桥,涉及多个管理单位,其业主主体不明确,桥梁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晰,无法落实安全维护措施。 该局在对芜湖长江大桥进行检查时发现,芜湖长江大桥的管理单位竟然有三家:芜湖长江大桥有限责任公司、芜湖长江大桥公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铁路局南京桥工段。有些桥梁管理单位对桥梁的陆上和空中安全非常重视,但对水上安全的重视程度却远远不够。绝大多数桥梁都有专门机构保障桥面安全,并设置了防空灯以保空中安全,但对水上的桥墩安全却比较松懈,没有采以有力的桥区水域安全保障措施。 据统计,长江上已投入使用的桥梁中有8座没有委托航道部门设置桥区水上航标,有7座桥梁的管理单位不愿承担桥区航标维护费用,有15座桥梁没有制定相应的水上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特殊情况下无法作出积极反应。 长江航道部门在检查还发现,有些桥梁建成后,桥梁管理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在桥梁水域设置助航标志,有的虽然设置了,但日常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不力,标志失常、灯光熄灭等情况时有发生。不久前,武汉长江大桥桥涵标、桥柱灯突然熄灭,桥区一片漆黑,8艘过往船舶一时不知所措。17分钟后,武汉大桥桥工处值班人员才查明原因,恢复供电。 据统计,目前,长江干线在建和建成的65座桥梁中,江津、江安等7座长江大桥未设置桥涵标、桥柱灯;大佛寺、云阳等9座长江大桥虽设置桥涵标、桥柱灯,但不规范。同时,由于国家没有出台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目前,长江上的所有桥梁均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