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志远、张永 文章来源:安徽商报 点击数: 日期:2007-10-15 8:28:45
同一种产品中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生产企业,省政府将奖励30万元。10月13日,省质监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安徽省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奖励办法》,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予以重奖。
据悉,为鼓励和支持本省企业积极争创中国名牌产品,省财政专项拨款设置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专项奖励资金。对同一种产品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生产企业,奖励30万元。奖励资金的使用按照1:1:1的原则,用于名牌产品的宣传、企业技术创新和改造以及奖励创牌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