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酿 文章来源:安徽商报 点击数: 日期:2007-10-23 9:17:13
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今后将不许对群众遮遮掩掩。记者昨天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从明年5月1日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施行,我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及民生监督等信息在内的14类政府信息,今后将需重点对外公开。
即将施行的条例为尊重公众知情权,制约政府权力行使的非理性,防止信息不对称状态造成的权力滥用,明确规定14类政府信息今后将需重点对外公开,我省将参照执行,内容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
其中8类信息涉及民生,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4类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有何重要意义?相关专家认为,政府不断公布信息,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互动权不断得到保障,将有助于改变暗箱操作、自由裁量权行使过大导致的腐败现象。此外条例也为公众知情权提供了法律保障,今后如果政府该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公众将可追究有关部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