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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七台河矿难责任人时隔两年受审

作者: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日期:2007-12-16 9:35:25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特大矿难,15日由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11名矿难责任人提起公诉。此前,由于迟迟未处理责任人,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专门过问此事,并提出质问。   11责任人涉嫌犯罪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11月27日,黑龙江龙煤集团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特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71人死亡、4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93万余元。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出具的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属重大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放炮人员使用非专用炸药违章作业处理煤仓堵塞,导致煤尘飞扬达到爆炸界限,放炮火焰引起煤尘爆炸。东风煤矿矿长马金光等11名责任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   据媒体报道,在2005年12月13日,该案件所有责任人都已被警方刑拘,但2006年8月28日,所有责任人全部被取保候审。今年,李毅中过问该案后,所有责任人于11月26日被再次刑拘,次日被逮捕。   法官称“案件太敏感”   昨日,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听取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并对七台河“11·27”特大矿难的11名责任人及相关证人进行了询问。   据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机构都派员旁听了庭审。   此案被拖了两年之久,受到死伤者家属的质疑。对此,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王姓副院长回应:“这个案件太敏感。”   一名被告人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辩护律师都是在前几天刚接到开庭通知,有点措手不及。“法院和检察院的同志都表示没办法,请我们谅解。”此案为何拖了两年之久?这名律师说,“不能不说这里面有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分,只是都不愿意承认罢了。”综合新华社等媒体报道   ■ 新闻回放   李毅中:为何两年未处责任人   2005年11月27日,东风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71人,伤48人。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今年11月22日,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黑龙江督查工作时质问:“11·27”事故发生快两年了,移送司法机关的10多名责任人,为何还没有得到处理?   提起那次事故,李毅中的眼圈红了。在曾经发生事故的井口,他声音略显颤抖地说:“当年我就站在这里等待救护队的人员救出死难的矿工,心情非常沉痛。”“我是事故调查组组长,有权责问事故责任追究。事故发生快两年了,为什么还没有处理结果?”   当时,当地有关方面反馈的信息是:谁都不清楚怎么回事。   据《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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