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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破获“非常规”贩毒案

作者:石中原,邢一亭,武长鹏 文章来源:安徽商报 点击数: 日期:2007-12-22 11:26:45            阜阳一对夫妻,为了在运输毒品时不被发现,竟将毒品溶于水后,再浸入衣服,待衣服晾干后,以邮寄衣服方式寄出,接收后再稀释提取贩卖。两人落网后,办案人员对嫌犯的犯罪手段大为惊讶。近日,阜阳中院审结了该起非常规手段贩毒案,涉案夫妻分别被判刑。   45岁的王记得,系临泉县姜寨镇王楼村农民,他和妻子韩月荣被控搭档实施贩毒。   据法院调查,2007年1月,被告人王记得伙同王丰、王高(二人系化名,另案处理)计议贩卖毒品,并约定由王高到云南联系购买毒品,王丰负责运回出售,获利按出资比例分成。   当月下旬,王丰、王高到达云南联系好毒品后,王记得汇款3.2万元用来购买毒品。王丰、王高将买进的350克海洛因浸入衣服,晾干后通过邮局寄至浙江省台州市田某处。王丰、王记得又先后赶到田某处提取邮件。2月1日晚,二人又安排在台州打工的同村村民王某,将浸毒衣服带回临泉,交给韩月荣。   2月5日,王记得用电话安排他人购买提取毒品的材料和工具,次日,王丰、王记得等人即从浸毒衣服中提取出约300克海洛因,交王丰带走。2月7日,根据线报,王记得、韩月荣夫妇被警方抓获。据了解,嫌犯落网后,在事实面前,才交代出运输该批毒品的非常规方法。   法庭另审理查明,2007年1月,被告人王记得、韩月荣还先后两次贩卖毒品吗啡170克。据此,阜阳中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记得无期徒刑;判处韩月荣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二人财产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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