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婉婉 文章来源:安徽日报 点击数: 日期:2007-12-24 9:32:14 记者12月21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适应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经省教育厅申请,我省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取消、归并、调整了10项收费项目,切实减轻我省大中专毕业生的负担。 原向大中专毕业生收取的就业(招聘)洽谈会入场费5元/人、毕业生省内就业推荐费50元/人次、毕业生省外就业推荐费300元/人次以及用人单位查询人才信息服务费5元/人,均被取消。将原向学校收取的代办毕业生报到证服务费8元/人,以及向大中专毕业生收取的各类专用文书、表格费1至5元、毕业生求职信息网上发布费2元/人月,统一归并为就业派遣服务费(包括我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考试毕业生),20元/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考试毕业生就业派遣服务费由学生自己支付,其他毕业生初次派遣由学校从学生学费中支付,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毕业生申请调整改派的就业派遣服务费由学生支付,15元/人次。 毕业生人事档案保管费标注,由原来的每人20元/月降至每人10元/月,毕业生落户手续费由每人10元/次调整至每人20元/次。其他收费仍按原先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据悉,新核定标准已从2007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