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昶,李凌,汪次安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7-12-25 10:03:50
24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韶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黄德谋遇劫被害案。法庭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成林(男,33岁,广东仁化县人,大专文化,无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梁少伟(男,35岁,广东清远市人,高中文化,无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庭同时判处被告人李成林、梁少伟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34312.40元,其中被告人李成林承担60%、被告人梁少伟承担40%,两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韶关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梁少伟认为黄德谋很有钱,即起抢劫黄德谋财物的念头。2006年间,梁少伟与被告人李成林多次商量抢劫的具体事宜,并多次到黄德谋的住所进行踩点,寻找作案机会,均因黄德谋不在家而未能得逞。2007年7月下旬,二人再次商量抢劫黄德谋的钱,并准备折叠刀、仿真手枪等作案工具。
2007年7月25日中午,李成林、梁少伟携带作案工具再次窜到黄德谋的住所等候伺机作案。中午12时许,黄德谋下班回家进入电梯时,李、梁同时跟进,李拿出勒索信给黄看,梁拿出仿真手枪顶住黄的腰部,黄看见信后说自己没钱,此时电梯上到17楼,当电梯开门时,黄欲冲出电梯大喊:“救命”,二人即将黄拉回电梯内,李用刀架在黄的脖子上,黄拿出钱包说有几千元,二人嫌少不要,当电梯下到一楼开门时,黄大喊:“救命,抢劫”,并冲出电梯,钱包掉在地上,钱散落在电梯里和电梯门口。二被告人见状慌忙冲出电梯往外跑,黄追上弯腰捡走钱包的梁并将其按倒在地,跑在前面的李见状返回,往黄的肩部刺一刀后,被黄抓住不放,李为逃脱又向黄的胸部捅了一刀,后逃离现场。黄德谋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7月26日,两被告人一同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日,两被告人因涉嫌犯抢劫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31日被依法逮捕。
韶关中院认为,被告人李成林、梁少伟持械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人死亡,本应从重处罚。但二被告人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为此,韶关中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