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下午,记者从市交通局获悉,我市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政府指导价格“出炉”。从元月10日开始,安庆到合肥区际旅客运输价格最高可上调到61元(走高速的大型高一级客车旅客运输价格)、最低可上调到37.5元(走非高速的大型中级客车旅客运输价格);安庆到南京省际旅客运输价格最高可上调到112元(走高速的大型高一级客车旅客运输价格)、最低可上调到71元(走非高速的大型中级客车旅客运输价格)。
据市交通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省物件局相关文件精神,为保持公路客运价格的基本稳定,我市公路客运可实行淡、旺季价格:每年1-3月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执行旺季价格,即政府指导价;其余时间执行淡季价格,即当日执行价,由公路客运企业在不高于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确定,并提前7天报市物价局、交通局备案后执行。其次,考虑到成品油价上涨对公路客运市场的影响,为适时疏导运价矛盾,决定实施油运联动机制,对全市公路客运旅客收取燃油(柴油)附加费。鉴于此,我市公路客运的政府指导价是:在市物价局、交通局价管字[2005]2号文件核定的旅客运价的基础上,其基本运价上浮20%、另收取燃油(柴油)附加费0.012元/人公里。再次,全市区内班线应严格执行同类型同等级同线路同价格的原则,最高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区际班线执行同类型同等级同线路同价格和不超过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与对方保持衔接,本着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执行两地间较低一方的价格;省际班线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如有突破,营运企业应及时报市物价局、交通局并经上报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
春运期间,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从外地统一调遣的加班车,可以执行两地间较高一方的价格,保持同线同价。另外,切实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各客运企业要在汽车站点售票处公示各线路客运票价(政府指导价、当日执行价),并在每辆客运汽车内张贴由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统一监制的“安庆市公路客运里程票价表”。燃油(柴油)附加费今后将随着成品油价格的变化而适时调整。
我市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及油运联动机制自2008年元月10日起执行,今后国家、省如有新规定,则改按新规定执行。作者:汪秀兵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