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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17市“全民医保”纳入国家试点

作者:夏丽霞 文章来源:新安晚报 点击数: 日期:2008-2-26 9:02:06            安徽试点城市由3个扩大到17个;中央财政人均补助40元,保障水平将适当提高    记者昨天从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17个市全部纳入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范围,中央财政将每年给予人均40元的补助,我省“全民医保”政策也将作相应调整,居民保障水平将适当提高。   去年,我省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市被列入了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今年国务院又批准将我省其余14个市全部纳入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市。省劳动保障厅厅长朱勇表示,纳入全国试点,中央财政将提高补助标准,各市将可以得到更多的支持,这为推进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全覆盖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届时,我省更多城镇居民将可以享受到这一民生工程带来的最大益处。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年我省将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医保的“全覆盖”,纳入全国试点后,我省今年将适当降低低收入人群个人缴费标准,适度提高大病重病对象的保障水平,同时,还将探索建立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城镇居民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力争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700万人,占应参保的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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