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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司法职能 服务和谐发展

  元月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菊旺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黄菊旺在报告中指出,市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关于法院工作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开展审判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五年来,全市两级法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出发,严惩刑事犯罪,调处民事纠纷,加强行政审判,强化执行力度,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发挥了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共审理各类案件112801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审理17346件。
  黄菊旺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加快千亿安庆、活力安庆、和谐安庆和文化强市建设的关键阶段。根据我市实际,2009年全市法院将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定方向服务大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为发展第一要务做好优质服务,为稳定提供强力司法保障,努力在司法思想、司法实践、司法作风等各方面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正确方向。二是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黄赌毒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及时、主动、有效地为“三农”工作做好司法服务。三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着力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最高法院部署开展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运用和谐的司法手段解决涉诉纠纷。四是提升形象树立公信。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和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指导,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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