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更多国内外资金进入我市,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出台《鼓励外来投资的若干规定》并将于本月起正式实施。《规定》对外来投资企业在政策扶持、资金奖励以及融资担保等方面都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同时还在企业人才工作调动或户籍管理、子女就读、审批手续等方面予以特殊政策,创造更加良好的投资服务环境。
《规定》制定了一系列具体优惠政策,例如:外来投资者投资我市重点领域达到一定规模的可以享受3年内企业所得税部分返回奖励给企业等扶持;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并成功上市的外来企业将享受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申请10万元或20万元不等的项目前期费用补助,2年内实际完成生产性固定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法定代表人享受一次性1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的外来投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等。
在提供良好投资服务环境方面,《规定》对一定规模外来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推行“外来投资企业证书”、“市直单位行政服务承诺书”、“外来投资企业收费明白卡”和“外来投资者绿卡”制度,为外来投资者在我市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规定》还指出,外来投资者子女就读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外来投资企业所需人才,其工作调动或申请本市户口,可不受户籍指标和人事管理的限制,简化受理程序并免收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