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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负责人进行任前法律考试

    2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正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汪卫东,市委常委、副市长袁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斌、开桂兰及秘书长刘长春巡视了考场。
      此次考试,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这是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制度的一项举措,其目的为提高任免工作质量,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全面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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