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针对执法作风、办案纪律、办案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全市检察院的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及办案安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截至6月底,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清理2007年以来办理的自侦案件344件395人,清退不当扣押款物530多万元。
市检察院成立了9个检查组对两级院扣押、冻结款物活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实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主要检查扣押、冻结款物程序是否合法、处理是否及时,清查是否有不当扣押、冻结情形并是否及时返还和解冻,清查自侦办案在执行传唤、拘传、提押、看管等工作中是否有不规范、不文明的行为,清查安全预案是否严谨、办案工作区是否安全等;将专项检查与综合督察相结合,重点明察暗访执法作风、办案纪律、办案质量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当面反馈,限期整改。据市检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一步完善扣押冻结款物、办案安全、案件质量等方面制度规定,实施“阳光检务工程”和“案件质量工程”,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加强执法责任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健全接受内外部监督制约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