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9月2日零时,我市成品油市场零售价格90#乙醇汽油每升由5.46元上调为5.68元,93#乙醇汽油每升由5.84元上调为6.07元,97#乙醇汽油每升由6.19元上调为6.43元,0#柴油每升由5.67元上调为5.93元。
9月1日晚,市物价局派出专门检查小组,深入市区各加油站巡查成品油价格执行情况,对少数个体加油站不按规定擅自提前调高零售价格的违价行为及时责令整改。调价当日上午,市物价局两个检查组,分别对市区加油站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市区各加油站点的汽、柴油价格均在规定的时间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实行了明码标价,供应平稳,各种车辆加油秩序井然。据了解,价格调整后,出租车日增加燃油支出6元左右,我市自2009年7月10日启动的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燃油加价仍按原标准执行1元/乘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