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创业挫折关怀行动”,长沙市各级民政部门建立创业失败者优先救助制度,将创业失败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待遇,切实解决其面临的现实生活困难,并将符合长沙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创业失败人员全部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按规定给予保障;对城市低保对象积极创业(就业)生活好转,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保障标准、主动到低保管理机构申报的,其家庭可以享受就业帮扶补助,继续按原保障标准领取3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3个月内继续享受有关配套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患大病创业失败人员按规定进行医疗救助;对不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但又确实出现暂时生活困难的创业失败人员,给予临时生活救助。
为实施好“创业挫折关怀行动”,民政系统各部门将尽快建立创业失败人员优先救助制度,开辟创业失败人员社会救助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