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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病历上,医生不再写“天书”

2010-3-3 16:11:56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图为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生正在书写病历。徐火炬 沈军 摄
  卫生部颁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3月1日起正式推行,其中,对病历字迹潦草、修改以及抢救时知情书的签字等有了更具体的规范。《规范》实施首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各大医疗机构发现,我市各大医院目前都已经接到通知并开始学习和执行《规范》。对于《规范》的实施,患者大多拍手叫好。
病历不再是“天书”
  3月1日起施行的《规范》要求:“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3月1日中午12点半左右,记者来到市立医院、市一院、海军安庆医院就《规范》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随机走访。在市立医院门诊,记者翻阅了患者聂先生的病历,看到病历书写使用的是蓝色墨水,字迹较为清晰,日期和时间均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病历修改了两个字,医生用双线划在错字上,并在一旁进行了修改。聂先生说:“现在医生的字的确比以前好认一些,看得还比较清楚。”
  在调查走访中,记者发现,目前大多数市民对这项规定都不是很清楚。但是在经过记者简要介绍后,他们纷纷拍手叫好,一位汪先生说:“病历不仅仅是就医的依据,还可以让我们了解身体状况,我们希望医生能够按照规定操作。”
  《规范》:以人为本,生命第一
  据介绍,我市各大医院急诊科通常都会接收一些急诊病人,这些病人中不少因为出现各种意外,自己丧失了行为能力,医院一时半会无法找到病人家属。在《规范》出台以前,出现这种状况,医生一般都会向院长或者医院总值班汇报,由他们决定是否实施抢救,但这样可能耽误最佳抢救时间。3月1日起实施的《规范》第一章第十条规定,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对于此条规定,市民张青女士告诉记者:“有了《规范》的明确规定,医院会以生命第一为原则,实施抢救。救命如救火,时间就是一切,我们非常赞同这条规定。”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科李浩副主任医师告诉记者:“《规范》的实行为医院正确实施救助行为提供了依据。”
  《规范》还增加了“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条款,李浩说,尽管医院工作量加大了,但更能保证病人的安全。
  电子病历:各项记录一目了然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各大医院都已经开始学习和执行卫生部出台的《规范》,部分医院还将《规范》订制成手册,每位医护人员随身携带。另外,记者获悉,今年,我市将有部分医院实施电子病历,以解决医生书写处方、病历字迹潦草的问题。据介绍,电子病历主要用于住院部,一名患者的电子病历里,包括首次病程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录、住院大病历、手术知情同意书等信息,各项记录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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