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物价部门获悉,为更好地服务于示范区建设,市物价部门目前出台了一系列价格政策举措,内容主要包括用足用活价格调控权、清理规范各类收费、深化资源环保旅游价格改革、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强化价格公共服务共五个方面。
据了解,根据我市出台的以上价格政策举措,对省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当具体执行价格尚未明确时,可以制定临时价格;对市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如市场竞争充分,可实行市场调节;对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进行引导和规范。省统一核定的集中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外来企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资源类产品价格除外),难以执行到位的,可按法定程序,报省物价局批准后分步实施。
上述价格政策举措中还规定,凡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其产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在补偿成本基础上,依法支持投资主体取得合理回报;凡依托我市资源优势开发的高附加值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环保型产品,给予投资企业最大的价格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