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规定
日前市政府发布《安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规定》,规定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实施一年后,制定机关或者实施部门可以对其实施效果评估;因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管理需要以及有关组织和个人提出意见的应当进行实施效果评估。
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旨在通过一段时期实践检验,正确评价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和时效性,为行政机关科学高效管理提供符合法制统一和经济发展实际的可靠依据。
[责任编辑:不详]
相关新闻
- 香港客商来宜考察(2010-11-22 16:07:35)
- 市公安机关警示教育现场会召开(2010-11-20 20:35:23)
- 安庆开展卫生监督检查(2010-11-20 20:35:04)
- 在宜省政协委员到太湖调研(2010-11-20 20:34:36)
- 桐城市扶持当地农民发展加工业(2010-11-18 15:42:08)
- 安庆化学工业区建设环保先行(2010-11-18 15:41:53)
- 1-10月份全市招商引资稳定增长(2010-11-18 15:41:33)
- 市政府召开火灾隐患整改推进会(2010-11-18 15:41:16)
- 安庆花亭大沟开始综合整治(2010-11-16 15:09:20)
- 驻宜省人大代表考察团赴芜湖、九江考察(2010-11-16 1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