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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出台八条措施保障群众生活

2010-12-1 12:31:26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热线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11月30日,市政府出台八条措施,切实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市政府出台的首条措施就是确保农副产品生产和供应,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抓好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蔬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紧缺商品的生产。加大对主要生活必需品、农用物资和紧缺商品的采购供应力度。建立健全粮油、猪肉、食糖等重要商品以及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并决定自12月1日起,我市所有收费公路对按规定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严格执行国家、省对绿色通道,柴油和电力供应以及化肥免收通行费的政策规定。
  我市还将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从今年12月起,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向优抚对象、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3个月的价格临时补贴,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适时动用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蔬菜副食品生产、储备、调运,认真落实大中专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
  在市政府出台的措施中,要求价格、农业、商务、粮食等部门要加强对大宗农产品、初级产品供求和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预警。近期重点监测粮、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要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必要时依法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市政府还决定暂停出台价格改革措施。自11月26日起至明年3月底,除国家统一出台的调价项目外,我市暂停上调供水、燃气、城市公交等公共服务价格以及出租车运价和公路客运价格。对擅自上调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我市将大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认真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进一步降低涉及农副产品的检验、检疫收费标准,对专业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垃圾处理费按规定标准减半收取;对政府划定的临时蔬菜销售点垃圾处理费一律免收。2010年12月10日前,各地要向社会公布降低后的当地主要集贸市场和国有大型超市的摊位费和进场费标准。工商、质监、粮食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粮食、棉花等商品市场监管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市政府出台的措施中,还要求进一步强化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要建立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并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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