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城建环资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市委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开展工作,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不断加大对我市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我市胜利完成“十一五”,科学规划“十二五”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决议查处城市违法建设
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双百”城市框架基本形成。但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违法建设问题,严重扰乱了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0年7月29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决议”。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领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界定违法建设,加强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查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
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调研
2010年7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工作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7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规划局关于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关于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形成了2010年第4号《审议意见书》。意见书要求强化领导,更加注重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着力加快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要科学规划,加快建设现代化历史文化名城,严格依法按程序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保障各项建设有序进行;依法管理,严格实施城乡规划审批、调整和修改的法定程序;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城乡规划管理能力。市人民政府于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审议意见书》办理情况。
认真审议《安庆城市总体规划》
2010年11月2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再次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编制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规划》)。会议认为,此次《规划》修编工作十分及时必要,提出了大宜城城镇群的规划理念,形成了生态型工业组团空间结构,强调改善功能布局,用地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还提出了科学规划安庆城市未来取水口,加强水源保护,科学规划安庆交通枢纽,建议宁安城际铁路客运站迁离中心城区等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规划》所采纳。常委会原则通过了这部《规划》,同时指出,规划是龙头,是城市建设大纲,要科学决策,更要依法执行。《规划》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市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要根据《规划》抓紧编制完善各类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依法加大对我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规划管理,保证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强制性内容和发展目标的落实,要确保菜篮子工程的规划用地。不断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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