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3月1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就我市《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意见》)征求各县(市)区有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意见》,我市将高度重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创新水利科学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合理调配与高效利用水资源,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
防洪除涝工程、民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工程将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的重点。到今年底,我市将解决全市173.21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12年,将全面完成规划内252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通过5到10年的努力,我市将力争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到2020年,我市将基本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利基础设施,初步实现水利现代化。
《意见》提出,今后将大幅度增加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力争今后10年各级财政年平均水利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自今年起,我市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用于重大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