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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和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出台

为进一步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4月中旬,我市出台利好政策,决定对服务外来投资企业用工及技能培训机构给予补贴。
  根据规定,享受用工和技能培训补贴的外来投资企业为2010年元月以后作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用工达100人以上的本市境外投资大中型各类企业。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凡是为外来投资企业开展职业介绍且被企业录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获得每人1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经批准的就业培训和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为外来投资企业组织技能培训1个月以上的,每培训合格1人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培训机构可享受500元的技能培训补贴;对于组织培训3个月以上的技术工种岗位,每培训合格1人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800元的技能培训补贴,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技能培训补贴。
  同时,为鼓励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我市鼓励各类技工学校、职业院校与外来投资企业合作开展“冠名班”等订单式培训活动,毕业生在我市实现就业的,在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基础上,每培训50人,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可申请100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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