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概况 | 安庆论坛 | 跳蚤市场
安庆地区综合门户网站

社会保险法将于7月1日实施

2011-6-27 17:16:40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热线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记者6月24日从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获悉,《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按规定届时我市现有的4300余名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人员,个人不用再缴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含大病救助),但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报销相关的住院费用。
  据了解,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应当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缴费时间计入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领取失业金期满后,职工可以以个人身份接续,或在新就业单位接续医保关系。
  目前,市社保局失业保险所、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正在抓紧办理该类人员整体参保手续和信息录入工作。

[责任编辑:不详]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条款 | 客服中心 | 网站招聘 | 建站服务 | 友情连接 |
Copyright 2005-2008 www.aq365.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安庆热线
Mailto:webmaster@aq365.com TEL:0556-8788365 1386660295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1.B2-20070020 皖ICP备050006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