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概况 | 安庆论坛 | 跳蚤市场
安庆地区综合门户网站

安庆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

2011-7-25 16:48:52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热线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记者从22日市物价部门召开的我市贯彻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商品房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做到一房一价、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据悉,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商品房销售不标价、乱标价、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市物价部门召集了城区20多家商品房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要求上述商品房经营者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于8月上旬前完成自查和整改规范工作。市物价部门将于8月中旬起组织开展市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从2005年元月1日起施行商品房明码标价,2007年根据省有关规定施行一价清政策,但在高位低开、备案周期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在此提醒商品房经营者不要存侥幸心理,物价部门将在检查中重点查处九类行为:1,没有明码标价。2,未一套一标,未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3,信息不全,未按规定项目明码标价。4,隐瞒房源信息,囤积房源。5,未与购房者签订明码标价书。6,在标价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标明的费用。7,已完成销售的房源,未标示实际成交价格。8,虚假折扣、虚假优惠,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误导消费者。9,提供虚假资料等其他行为。


[责任编辑:不详]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条款 | 客服中心 | 网站招聘 | 建站服务 | 友情连接 |
Copyright 2005-2008 www.aq365.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安庆热线
Mailto:webmaster@aq365.com TEL:0556-8788365 1386660295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1.B2-20070020 皖ICP备050006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