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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出台

2011-9-5 17:49:13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热线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与以往的城市规划管理相比较,《规定》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有了新要求,广大市民将得到更多实惠。在城市建设方面,老城区以“双增双减”(增加城市公共绿地、增加城市公共空间,减少建筑总量、减少建筑密度)为基本原则,严格限制零星建设;旧城区建设以优化布局、改善环境、增强功能、提升品位为基本原则,加强河湖水系整治和环境污染治理,改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公共配套服务体系;新城区以“建设一片、配套一片、成景一片”为目标,限制低密度、低容积率开发建设。规划计算容积率标准提高。以往我市对于规划许可的“一书三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建筑方案和临时建设(用地)许可证)的有效期没有规定。《规定》首次明确提出一书三证”有效期为一年,可延期半年;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建筑方案和临时建设(用地)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可延期一年。
  依据《规定》,广大市民将得到四大实惠,一是提高了日照标准,新建住宅建筑的日照标准提高到满足大寒日累计日照大于2小时。二是增加了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规定,对小区的绿化广场、体育健身场地、农贸市场、社区卫生服务站、托幼所、托老所、社区管理用房、社区物业用房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三是对公共建筑和普通商品住宅的机动车停车位进行了增加,普通商品住宅由原来0.3车位/户调整为老城区0.5车位/户,旧城区0.6车位/户,新城区0.8车位/户。四是按道路宽度分新、旧、老城分别进行了规定,大幅度提高了建筑物退让道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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