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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征地款为何遭村部截留?

2011-11-2 18:11:59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热线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10月21日,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九塘村村民方在明来电:早在1981年,我家就承包了村里8.66亩田地。近几年来,由于城市建设,一些承包的田地被集体征收,其中3亩多田地被征收后,补偿款竟然被村里给“暂扣”了。

 

【投诉】
征地补偿款被村里“暂扣”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九塘村三姓组。70多岁的方在明老人告诉记者说,他是九塘村三姓组一位农民,1981年,土地第一轮承包时,他家承包了8.66亩田地。1989年,他在安庆做临时工,家里的承包田地忙不过来。“这时,有村民找我协商,因为他家可耕种的田地不多,请求我借块田地给其耕种。当时,我就答应了这位村民的请求,借了一些田地给他耕种,其中农业税和随田负担都是由其承担。”
  方在明说,最近几年,因城市建设需要,他承包的8.66亩的田地,其中大部分田地已经被征收了,可是九塘村只分给他家1.22亩征地的补偿款,另有3亩多的征地补偿款被“留”在村里。
  方在明多次找到现任九塘村村书记。可得到的答复是方在明户头上只有1.22亩田地,其余7.44亩田地已被同村其他村民耕种,由于现在这部分土地承包权存在争议,故九塘村暂时将这部分被征地补偿款放在村里。
  方在明为此十分纳闷。他说:“处于好心,我将自家的田地借给他人耕种,到头来我家的田地被征收后,借地耕种的人还要跟我争征地补偿款,这是何道理呢?”
【调查】
投诉人究竟有多少承包地?
  10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九塘村村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现在方在明户头上只有1.22亩田地。”
  九塘村村委会董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他了解的情况是:1981年农村第一轮田地承包时,方在明承包了8亩多田地。过了几年,方在明的妻子和三个孩子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当时城镇户口有粮食供应,一个人不能同时享受两个政策。“当时九塘村来了一位下放知青,又与同村村民结婚生子,考虑到这两口子的实际情况,方在明家的部分田地就被他们耕种了,方在明家也就只剩下1.22亩田地。”
  九塘村村委会会计也告诉记者说:“这7.44亩田地中,有3亩多田地已被征收,这笔征收补偿款目前还留在村里。”
  方在明给记者出示了一份“询问笔录”,主要内容是1995年至2008年任职九塘村的汪书记证明:1995年至1996年九塘村第二轮田地承包时,田地调整是在他们主持下进行的,方在明家的田地没有调整。
  方在明说:“在土地二轮承包时,我家田地没有调整,也就是说,我家承包的田地还是8.66亩。” 
【追问】
7.44亩田地承包权应该归谁?
  对于这起土地经营权的争议,记者随后来到市农委。该委经营科彭科长说,根据方在明反映的情况看,他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共承包了8.66亩田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田地承包亩数没有进行调整,并且,他家在田地承包期内,全家未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方在明家仍然承包有8.66亩田地。
  “既然这7.44亩田地都属于我家承包的,那么其中已经被征收的3亩多田地补偿款也应该归我。”方在明说:“村干部应该懂法知法,对农村土地承包权情况应该也很清楚,而他们‘暂扣’我的补偿款,实在是没有道理。”
  那么,如何解决这起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问题?记者又来到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该办事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这事得由九塘村协调解决。
  在记者发稿时止,九塘村村委会董主任告诉记者说,大桥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到九塘村来协调这起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问题。

 

  这片正在开发的田地,其中就有方在明当初承包的田地。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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