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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分学校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我市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于3月23日结束。检查发现,个别学校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留样工作不规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情节严重的5家学校食堂予以取缔。
  自2月7日开学以来,执法人员对全市办有食堂的中学、幼儿园的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培训以及食堂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共检查87家学校食堂(含幼儿园),立案处罚24家,取缔5家。总体来看,各校食堂管理基本符合规范,索证索票较为齐全,卫生管理较好,但也存在个别无证经营情况,市黄梅戏学院、皖河农场中学、师范学院南校区食堂、市交通技工学校、市欣欣幼儿园、市大湖幼儿园等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检查中,未发现过期失效食品,但部分学校留样食品的数量不够,时间不够,存在留样食品生熟交叉存放等情况,执法人员现场予以了规范。
  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今年我市将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频次,促进无证单位的办证工作,规范食品留样,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严查过期变质失效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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