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对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
记者日前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我市将继续综合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六个一律”整治重金属污染
据了解,我市今年将深入开展以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为重点的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排查整治。同时,加强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企业环境管理档案。
在环境执法上,我市将实施“六个一律”整治措施: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一律取缔;对未经环评或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另外,我市还将继续巩固铅蓄电池行业整治成果。对已经下达取缔关闭决定的或自行关闭的企业,要拆除生产设备、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吊销生产许可证。
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
在环保专项行动中,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严肃查处不设置危险废物标志、不按规定申报登记或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故意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未依法转移危险废物的产生企业,应承担清除污染,赔偿损失的责任。
另外,对于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我市将重点检查、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危险废物或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的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治理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打击造纸业环境违法行为
据悉,我市今年还将继续加大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力度,打击造纸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于已取缔关闭的小造纸企业,将按照“吊销执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移走原料”的标准,全面检查清理,彻底取缔关闭到位。
同时,全面检查现有造纸企业的提标改造。对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批建不符、未履行“三同时”验收手续擅自投入生产、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进行生产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和生产,限期履行相关手续,并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对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有批准权的地方政府要责令关闭;对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擅自停运污染物防治设施的,限期改正,依法处罚。
相关新闻
- 长江安庆段水位节节攀升(2012-5-18 22:39:46)
- 团市委召开安庆市青联八届六次常委会议(2012-5-18 22:39:33)
- 副省长梁卫国率队到望江县指导防汛工作(2012-5-18 22:39:23)
- 省人大来宜调研见义勇为奖励保护情况(2012-5-18 22:39:09)
- 驻宜省人大代表赴宣城考察(2012-5-18 22:38:54)
- 我市各地广泛开展“安庆精神”大讨论活动(2012-5-18 22:38:41)
- 全国政协重点提案调研组到岳西县调研(2012-5-18 22:38:27)
- 市物价局引导农资经销企业规范标价行为(2012-5-18 22:38:00)
- 神华集团来宜考察(2012-5-16 20:55:43)
- 安庆市委组织部举办开放日活动(2012-5-16 20:5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