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联一超市竟然买到“变质”火腿肠
6月10日,市民小王来电:今天上午,我在住家附近一超市购买了一袋火腿肠。当我剥开其中一根时,却发现缺了一块,缺损处的颜色明显发黄,并且油腻腻的,估计已变质。后联系了火腿肠生产厂家,厂方代表承认这根火腿肠的品质有问题,但其缺乏诚意,并说吃了这样的火腿肠顶多也就是拉肚子,听后让人特别气愤。
【消费者反映】剥开刚买的火腿肠发现有问题,超市营业员称应该去找生产厂家
小王家住安庆开发区皖江花园小区。据其介绍说,他平时比较注意饮食卫生,尤其是自家宝宝只有几个月大,妻子正处在哺乳期,他更加注重一家三口的饮食卫生。“但这样的事还是让我碰上了。”在向记者说起自己这次发现问题火腿肠的经过时,小王觉得十分意外。
6月10日是星期日。小王介绍说,当天上午8时许,他与妻子准备外出吃炒面,当时他们在小区附近的一家金华联超市购买了一袋“双汇”火腿肠,每袋10小根,13.8元一袋。“因为我妻子比较喜欢吃火腿肠炒面,可我对炒面店里价格便宜的火腿肠不怎么放心,于是就特地到超市购买了火腿肠自备。”
小王说,当时他在超市挑选火腿肠时看到,该包装袋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5月6日,保质期为6个月。
买了火腿肠后,小王便和妻子来到安庆开发区国华路上一家炒面店。“店老板先给我妻子炒了一碗面,用了我们自带的两根‘双汇’火腿肠。当我剥开第三根火腿肠时,却发现情况不妙。”
小王介绍说,当时他发现这根剥开的火腿肠缺掉了一块,并且缺损处的颜色发黄、十分油腻,明显不同于其它部位。当时他本能地感觉到这根火腿肠变质了、不能吃,于是就随手扔在一边。
就在此时,旁边一熟人则提醒小王说:“不能就这样扔了,应该去找超市。再说,刚才你妻子已经吃下的那两根火腿肠不知是不是也有问题呢。”小王一听也有道理,于是立即赶到那家超市,索要了刚才购买火腿肠时忘拿的购物小票,并向该超市营业员说明了情况,但对方说火腿肠出现质量问题应该去找生产厂家。
【消费者担心】妻子吃下的火腿肠如有质量问题,对大人小孩的健康都会有影响
“我家宝宝才七个月大,妻子目前正处在哺乳期,她吃下的火腿肠如果有质量问题,对大人小孩的健康都会有影响。”小王说,想到这些他十分担心。于是就在当天上午,他按火腿肠包装袋上标的“双汇”全国服务热线电话拨打过去,对方答复等会让在安庆的厂方代表联系小王。
随后,一自称厂方代表的人拨打了小王的电话,询问了相关情况。约半小时后,一名厂方代表和一名经销商赶了过来,他们现场查看了这根问题火腿肠后,厂方代表表示这根火腿肠的品质确实有问题,当即作出给予小王价款十倍赔偿金的决定。但小王并未接受。
【进行交涉】厂方代表竟说,吃下去顶多也就是拉肚子,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这根火腿肠看上去已经变质,同一包装袋里的火腿肠会不会都有问题?”小王告诉记者说,因为有这些担心和疑虑,他才没有接受厂方代表给予价款十倍赔偿金的决定,而是就妻子已经吃下的火腿肠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会不会产生什么影响与对方进行交涉。厂方代表则表示这得请示公司后才能答复小王。随后,厂方代表和经销商便离开了。
小王告诉记者说,当天因见厂方代表缺乏解决问题的诚意,且迟迟不给出明确答复,他为此感到十分气愤。后来,他向厂方代表提出要求支付妻子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其实我并不是为了钱,而是希望厂方能够重视消费者的投诉,消除我们的担心和疑虑。”
小王告诉记者说,当天下午,他在电话里向厂方代表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诉求:为防止吃下的火腿肠影响到健康,他准备带妻子到医院做身体检查,检查费用应由厂方承担。对此,厂方代表则提出这样的条件:如果需要到医院检查,第一、不能乱检查;第二、需要医生开具这些检查都是因为吃了火腿肠的证明。
“消费者发现并食用了有问题的食品,去医院当然是检查消化道方面有无感染,我们怎么会乱检查呢?作为厂方代表,本应真诚对待消费者的诉求,谁知他们态度竟是如此消极。实在令人气愤。”小王告诉记者说,最让他不能接受的是,就在他和厂方代表交涉妻子去医院检查的事情时,对方竟然说了一句“这样的火腿肠吃下去顶多也就是拉肚子,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厂方代表还说,他的权限只能赔偿200元。
【工商所】两种解决方案,或双方自愿协商解决,或将火腿肠送检后再作处理
6月11日上午,小王告诉记者说:“自从吃下这两根火腿肠后,我妻子担心会有细菌感染,从昨天起就没敢给宝宝喂奶了。我也为此感到担心,这已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但厂方仍没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记者从小王提供的“双汇”火腿肠包装袋上看到,上面标有“双汇王中王”、“骨香风味”、“特级火腿肠”等字样,袋子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20506”,保质期为“6个月”。记者还看到,小王保存的这根“问题”火腿肠已经断裂,断裂处有缺损,像是被谁咬了一口,且缺损部位颜色发黄,明显不同于其它部位的粉红色。
6月11日下午,小王决定向市工商部门进行投诉,记者陪同他来到安庆开发区同安工商所。在询问了相关情况后,安庆开发区同安工商所的陈所长立即联系了小王购买火腿肠的那家金华联超市。随后,超市店长和“双汇”火腿肠安庆代理商负责人来到了工商所,他们提供了该批次火腿肠的进货票证。后经陈所长查看,该批次火腿肠进货时间为5月16日,商家进货票据齐全,超市也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而且,该批次火腿肠均在保质期内。
为了解小王购买的“双汇”火腿肠剩余几根是否还有同样情况,安庆开发区同安工商所的陈所长还当场拆开了两根火腿肠,结果均未发现异样。
对于小王购买的那根“问题”火腿肠,代理商负责人的解释是,这些火腿肠出厂时均经过检验,至于出现缺损和颜色变化,可能是后来在运输或销售商家上货架过程中,因挤压、碰撞造成包装受损所致。
鉴于上述情况,当天下午安庆开发区同安工商所的陈所长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一是按消费者投诉纠纷,由消费者和商家自愿协商解决;二是在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由工商所将火腿肠送到质监部门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再作处理,小王和商家先行各垫付检测费400元。如果检测结果合格,消费者小王将自行承担检测费。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则由商家承担一切责任,并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因小王和代理商的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小王最终选择了第二种解决方案,执意要求将火腿肠送检。小王同时提出,他将带妻子去医院检查,由于这一切是因购买和食用“问题”火腿肠引起的,所以检查费用应由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承担。“这样的火腿肠出现在市场上并被消费者食用,作为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应该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所以送检是必须的。我现在最关心的是妻子的健康,所以带她到医院检查也是必须的。”小王如是说。
另据记者了解,按照安庆开发区同安工商所的要求,6月13日,小王已向该所递交了投诉函,安庆开发区同安工商所将依照相关程序对“涉事”火腿肠进行送检。
图为小王夫妇发现的那根“问题”火腿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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