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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三无”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调整

2012-7-29 18:21:40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热线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7月2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安庆市城区“三无”特殊困难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正式调整提高至每月395元。新标准已经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据了解,我市城区“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他们生活困难,且一直都是最需要政府保障的特殊困难群体以及民政部门救助的重点对象之一。据统计,目前我市城区共有“三无”特殊困难人员935人。
  从今年7月份起,我市城区“三无”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开始统一调整提高至395元。这是继5月份我市增发“三无”特殊困难人员门诊和住院救助之后的又一重要举措。早在今年5月份,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修订了《安庆市城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就增加了对“三无”人员的医疗救助标准,每年给予他们门诊救助500元,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不设封顶线,取消病种限制,实行全额救助。
  据介绍,之前我市宜秀区、大观区、迎江区以及开发区对“三无”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标准并不一致,分别是迎江区为395元,大观区为390元,宜秀区和开发区为384元。为规范管理,保障“三无”特殊困难群体利益,我市正式决定将城区“三无”特殊困难人员补助标准统一调整提高至395元。

[责任编辑:周哲红 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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