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安庆军分区关于表彰双拥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安庆军分区关于表彰双拥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2年7月31日)
多年来,我市的双拥工作紧紧围绕争创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不断加大双拥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系列指示和全国、全省双拥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增强军政军民团结,有力地促进了地方和部队的各项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双拥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调动广大军民积极投身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市委、市政府、安庆军分区决定,对在双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市委组织部等18个模范单位和汪洋等1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全市广大军民要努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