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9日从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获悉,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本市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食品安全监管将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年度内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三起以上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实施意见对涉及多环节、跨部门监管的职责进行了梳理和明确,确保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消除监管缝隙;同时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自检制度、落实溯源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县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食品安全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各级政府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财政投入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村监管网络;实行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发动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