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庆市制定出台了“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意见”,明确规定国土资源保护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年度考核中将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
出台该意见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国土资源,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土地管理中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土地联合执法工作,有效扼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明确了土地执法监管工作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国土牵头、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原则。县(市)、区人民政府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是辖区内国土资源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履行其相应职责的主要责任人。意见还对各责任主体的职责作出详细的规定,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对县(市)、区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不履行意见规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年度考核中将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并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庆广播电视台记者刘志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