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安庆市宜秀区文广新局举行了“任家瓦屋”文物认定听证会,申请人和专家组先后发表了申请理由和实地调查报告,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文物认定提供了必要的决策依据。据悉,这是国家文化部2009年颁布施行《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来,我市首次举行的文物认定听证会。
文物认定申请人任德彰等七位产权人阐述,据史料记载,坐落在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月形村的任家瓦屋,始建于清代乾隆年间即1792年,迄今已有220年。该屋建筑结构为穿斗式构架,前后共两进,十八开间,占地面积387.8平方米,分上下两层,号称走马通楼。据介绍,1931年、1949年和1954年的三次长江破圩,“任家瓦屋”受到洪水冲击都没倒塌。任德彰认为,任家瓦屋历史悠久,建筑形式特殊,见证了安庆城市的发展,理应得到妥善保护。
专家组成员则宣读了10月17日《任家瓦屋实地调查报告》,从结构与基本形制;保存状况以及建筑与任氏家族之历史沿革,形成了初步结论,认为任家瓦屋为一处穿枋结构的晚清时期民居建筑,为较常见的民居形制,且周围环境的破坏程度较大,建筑保存状况较差,任氏先祖历史影响较小,也无直接证据与该屋有直接关系。因此,专家调查组初步意见,“鉴于任家瓦屋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均较有限,故不作为文物点登录”。
据悉,宜秀区文广新局将择日作出认定结果。作者: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