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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殡葬服务收费出台新规

2012-12-4 16:15:02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市物价局、民政局《关于继续执行市区殡葬服务价格的通知》(安价费[2011]11号)试行期已满。根据省物价局、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2]131号)精神,经成本审核,市物价部门发出《关于市区殡葬服务价格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市殡葬管理所、市公墓管理处、市大观纱帽山公墓管理处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项目主要分基本殡仪服务和延伸服务两部分。前者包括遗体接送费、遗体火化费、遗体冷藏费和骨灰寄存费;后者包括遗体防腐、遗体整容和告别厅租赁费。
  特需的殡仪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须在收费前报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备案后执行。特需服务,应本着自愿的原则。不得以特需服务为名,变相分解收费。经营性公墓中的艺术墓,由公墓单位按照成本等因素自主确定价格,报市物价局、民政局备案后执行。
  市殡葬管理所提供1000元以下的骨灰盒供应品种应占所售骨灰盒总品种的三分之一以上,且保证供应;市公墓管理处、市大观纱帽山公墓管理处的中低档价格墓型供应量应占墓型供应总量的60%。
  收费单位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提供服务前,须与丧属签订殡葬服务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服务项目和丧葬设施、用品的名称、价格、租用期限,供丧属自主选择,严禁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殡葬服务单位依据双方协商的服务协议书,向丧属收取费用,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规定的票据。
  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区殡葬服务将切实落实特困群众的优惠政策:对逝者为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城市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人员),凭相关证明,遗体接运费、火化费、装骨灰的容器三项合计不超过500元/具;公墓墓葬费、墓穴管理费两项合计费用不超过500元/穴。
  此次市区殡葬服务价格自2012年11月起执行,执行期3年。
作者:汪勤 李大永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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