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记者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路灯管理所获悉,我市城区12048盏路灯经节能改造后运行良好,这是我市首次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城区道路路灯实行节能改造,改造后的综合节电率为38%。根据以往用电量测算,我市整个城区将年节约电量282万度,节约电费252万元;假设这些电能由火力发电而来,相当于一年节约标准煤1128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812吨、节约发电用纯净水11280吨。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即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需获得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备案,才能获得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此次我市路灯节能改造采用的就是这种模式,根据路灯耗能等实际情况,运用新型节能产品实施路灯节能改造,从节能费用中回收投资和收益,而耗能用户坐享节能改造带来的效益。
市政路灯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节能改造从2012年4月1日开始,经过三个月的连续作业,至2012年6月30日,路灯工程施工人员完成了市区94条道路共计12048盏路灯的节能改造工程,将传统电感镇流器全部更换为智能电子镇流器。
据介绍,镇流器是与灯管串联,能自动限制启动电流的增大(灯管负阻效应),使灯管获得稳定的灯电压、灯电流,是灯具正常工作的镇流装置。传统电感镇流器结构简单、成本低,但存在工作效率低、启动电流大、谐波污染大、重量重等缺点。改造之后的智能电子镇流器,体积小、重量轻,可提高功率因数,降低电感镇流器损耗(约15%-20%),同时在前后半夜分时段降功率的方法,在满足光照功能的前提下达到节电目的。市政路灯所通过对市区集贤南路、菱湖南路、宜城路、袁柏路等10条道路路灯进行精确改造测试,改造后的综合节电率为38%。
作者:王晟 陆英福 江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