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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弑母 被申请强制治疗

2013-3-4 14:37:36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2月底,宿松县法院受理了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对齐某进行强制医疗的申请,这也是新《刑诉法》增设强制医疗程序以来我市受理的首例案例。
  根据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4月27日下午,齐某手持钢叉、菜刀在自家门口大喊大叫,见人就追打,其邻居都被吓得紧闭门户。其父报警后,齐某又同孚玉派出所民警对峙,并在自家楼上砸东西。孚玉派出所及宿松县特警大队民警十余人将其制服,并送往宿松县残疾人康复医院接受治疗。2012年12月4日上午8时许,齐某与其母亲方某二人在家,方某在一楼门口洗衣服,此时齐某从厨房拿起一把斧头走到方某身边,先后朝方某面部、头部、颈部等部位砍击,致方某倒地死亡。
  经安徽绿苑司法鉴定所鉴定: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丧失,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检察机关认为,齐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致其母亲死亡,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袁勇奇 记者 周国庆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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