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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单位(个人)获省文明交通表彰

 近日,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通报表彰全省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社区、学校、行政村及文明交通驾驶人、志愿者,我市4单位(个人)获得表彰。
  自2010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以来,各地紧紧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创建工作的开展。在这次表彰中,安庆汽运有限公司宿松分公司、安庆市阳光花园社区、安庆汽运有限公司朱天国、迎江区青年志愿者协会项薇分别获得全省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文明交通示范社区、文明交通驾驶人和文明交通志愿者称号。
作者: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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