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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备案”

5月7日,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今年我市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的原则,在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和对民办教育扶持政策的同时,坚持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规范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办学行为。
  据悉,今年我市将制定民办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切实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重点落实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简章)备案制度,推进诚信招生,规范招生行为。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准确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招生类型、学历层次、学习年限、收费项目和标准、招生人数等,经教育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布。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民办学历教育学校60所,在校生规模达7.1万人。
作者: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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