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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村医补助资金7月1日开始打卡发放

 6月5日,记者从市财政局得到消息,按省财政厅统一要求,为按时足额规范发放乡村医生补助资金,从今年的7月1日起,将全面实行村医服务补助资金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按季打卡发放到人。

  记者了解到,村医服务补助资金包括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含补充药品)零差率补助经费。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当年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的35%补助到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经费,省财政按每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各县(市、区)将根据实际和财力情况,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助。
作者: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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