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新闻网讯:日前,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开展了高新区工业企业随水费征收的污水处理费调研并下发了《关于安庆化工新材料产业集中区工业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自行处理达标(国家一级标准)排放且不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水系的暂不征收污水处理费。今后入园的工业企业,凡自行处理达标(国家一级标准)排放且不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水系的,由安庆化工新材料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出具相关材料,不再随水费征收污水处理费。
据了解,此项政策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8万元左右。
作者:查予然 丁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