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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专门发出通知规定,春节期间,市直机关楼院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带头践行文明新风尚,该局就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机关楼院安全防火工作,向各单位发出通知。《通知》强调:各单位要把安全防火放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做好安全防范,防止麻痹松懈,严格禁止机关楼院内燃放烟花爆竹。《通知》还就着重加强安全教育、用电管理、防盗安保、火情预防、责任包保、信息报送六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机关楼院安全无事故,在全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过一个祥和文明的新春佳节。
作者:毛天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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